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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走了之後,每次回家我都習慣把燈開關三次,間隔大概一秒鐘,讓房間亮起復暗、亮起復暗、亮起復暗。然後像期待什麼似的,深呼吸一次之後再把燈打開。

房間還是原來的樣子。

同樣的和室桌,兩個坐墊像對話一般地擺在桌子兩邊;同樣的雙人床,沒整理的棉被像有人躲在裡頭,隨時會突然掀開來嚇人。薄薄的便宜地毯,是趁著大賣場折扣時抱回來的,那時候他騎車而我坐在後頭吃力地抱著,引來四周騎士的側目也影響了他們超車;踩在地毯上已經變硬的短毛,之前弄倒咖啡的污漬還留著,那時候他總說會去特力屋買去漬的藥水,卻一直懶著拖著忘著藉口著而沒有實踐,以這樣的姿態留下來之後,我反而不想清掉了。

不知道是從哪裡聽到的,或者是自己無意識地產生這種想法,好像在燈光開關幾次之後,那些離開的人會再次出現,就像是某種信號(SOS?),呼喚離航的船隻找到方向,連結兩地的相思傳達密語。密語,或許真是如此,我覺得這就是我想給他的密語。

「我當兵的時候是通訊兵,負責讀摩斯電碼的,你呢?」

第一次見面的時候,他用了這樣的話題當開頭,似乎以為只要是男人都會對「當兵」的話題感興趣。

「我沒有當兵。」

回答的時候,我的語氣有一點冷淡,倒不是刻意如此,或許只是習慣性地排斥會聊這個話題的男人。過去在同事間的聚會裡,同樣的話題總會被一再提起,然後所有(男)人就會興沖沖地開始交換自己的兵籍號碼和從軍心得;男人們聊得興起,而女人們通常會冷漠視之,或乾脆另開話題。

「為什麼?你身體有什麼毛病嗎?」

他上下打量我,投過來的目光充滿挑釁的意味,視線中透出的那種自以為是的優越感讓人很不舒服。在同志的世界裡,外表條件之外,身體能力也是重要的決定因素,關係著未來是否可以滿足彼此。

「你覺得呢?」

我拿下眼鏡,故意讓眼前的他變得一片模糊,失焦的視野使得一切都有種朦朧之美,可以讓我稍微忍受眼前這個膚淺的男人。總是這樣,外表好看的男人,總是無意識地站在高處、用一種審視的角度評論別人,在我眼裡往往就失去了第一眼映出來的光采。

打叉。我在心裡這麼劃了記。

朋友說要介紹我們認識,於是傳了他的照片給我,上頭的他穿了一身草綠服,頭髮並沒有想像中短──我對一般男人當兵的印象還停留在理平頭的模樣──照片的解析度不是很好,稍微放大就會看到方塊排列的顆粒像素,但服裝和體格還是很容易地讓人感覺到裡頭的人散發出一股英氣,似笑非笑的表情像是沒抓準快門的時機,反而讓嚴肅的儀態中摻入了一點不做作的自然。

誰不喜歡好看的男人呢?即使抱著姑且見見面的心態赴了約,一開始我並不覺得兩個人會有什麼發展。這算是我的毛病,我總是憑第一印象為某些人或某些事下判斷,然後主觀又固執地把那種先入為主當成真實而接受,卻自以為那樣的作法叫作有原則。

「我不知道,你的毛病……是因為你喜歡男人嗎?」

他開了玩笑,臉上似乎是嘴巴的那個位置彎出了一個弧度,某個開關像是突然被打開了,那張臉亮了起來。

我眨眨眼睛,習慣性地捏捏鼻子之後重新戴上眼鏡;燈光像是被開關了幾次,然後我再一次清楚地看著眼前的男人。

燈光明滅三次,我知道他回家了。今天外頭下了雨,他的褲腳漬了一大塊暗色的痕跡,前額也有幾綹頭髮溼了,無精打彩地垂了下來。

其實我不知道他為什麼會這麼做,而且燈號的開關方式也不是正確的摩斯電碼。以前當兵學會的,雖然開始工作之後就沒再碰過,但已經學會的能力就不太容易忘記,像游泳、騎腳踏車,或者和男人作愛。

「是因為我根本沒辦法看清楚男人。」

他要我猜猜他沒有當兵的原因,我故意開了個玩笑想逗他,但他沒什麼反應,臉上的表情也看不出情緒,只是指了指自己的眼鏡,鏡片後的那雙眼睛眨了幾次。是很好看的眼睛。其實我不會特地去留意男人的眼睛長什麼樣,尤其他們這種人,戴上眼鏡時就像在鼻樑上架了一個隔絕外面世界的牆,好整以暇地退在一個距離之外觀察別人,以為自己與眾不同。和這樣的人作愛的好處,就是可以拿掉他那副眼鏡,拆掉那層自以為是的牆,讓他們完完全全地被我征服。

那種快感,比起真正的發生關係來得讓人滿足。不過,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對待方式,也會有不同的滿足感來源,真的要一個個分析歸納,我想應該可以寫一篇論文了吧!不曉得有沒有哪個大學教授可以指導這種論文,哈哈哈。

那是我和他第一次見面的情況,說不上一見鍾情,頂多抱著一種試探的態度,再加上是朋友介紹的,也許還有一些不得已的壓力吧!朋友說得有個人來治治我這種玩世不恭的毛病,雖然我不覺得這是什麼大問題,卻也好奇是什麼樣的人可以治得了我。

「男人看那麼清楚作什麼?真的看太清楚就不好玩了,你說是不是?」

我承認會那麼回答是有點賭氣成分在,想看看這個人是不是真的有什麼本事,而且我也不覺得我們會在一起。他長得太平凡,頂多適合玩一回。但這樣的回答也不全然是開玩笑,我的確不認為「看清楚」是多麼重要的事,打算談戀愛的雙方,看得太清楚會讓彼此的缺點曝露無遺,而弄懂了所有未知的部分,只會讓新鮮感喪失,望之生厭;更何況我沒什麼談戀愛的準備和欲望,總覺得為了什麼人綁住自己實在太愚蠢。男人這種動物,關了燈不就只是一具滿足各自欲望的肉體,認真只是為難了對方、為難了自己。

但我沒苛求其他人理解我的看法,就像介紹我們認識的朋友,他自己愛得如膠似漆,就巴不得身邊的人也都有個歸宿,完全忘了上一次失戀還大半夜找我哭訴,賴在我那兒不肯回家。

「所以你總是玩玩而已?」

他的問題讓我愣了一下,畢竟是第一次見面,講話這麼直白的人該說他誠實還是白目?

「倒不是那個意思,只不過……還沒遇到適合的人,所以先抱著姑且玩玩的想法,至少這樣大家相處起來比較輕鬆,不是嗎?」

靠到椅背上,我故意拿起咖啡杯遮住他的視線,怕被鏡片後的那雙眼睛看穿什麼。十幾坪大的咖啡廳燈光有些昏暗,窗外灰黑色的暗雲挾著雨聲飄了過來,夾雜其中的隱隱雷鳴彷彿離得很遠,卻又在一瞬間落下清楚的響聲。擺在外頭的燈箱隨著雷鳴閃爍了幾下,店老闆走到門口向外張望,抬頭看了一眼天色,便把燈箱收了進來。

我們被那場雨留在咖啡廳裡,即使說起話來有些不投機,偶爾出現的沉默也讓人覺得尷尬,卻因為兩個人都沒帶傘而無法離開。老闆免費替我們續了咖啡,笑起來的樣子好像他很清楚我們是什麼樣的人──老闆其實長得不錯,我當然竟想著這件事。那他在想什麼呢?側著頭望向窗外的他,像厭倦了面對眼前的我、像在思考該如何接續對話,也像因為這場突來的大雨而有所感觸,那表情很難懂,只是一層眼鏡的厚度,那雙眼睛卻像距離我一光年之遠。

就像我不懂他開關電燈三次的用意,很多時候我都不知道他在想什麼,那或許就是我們繼續約會下去,最後終於交往的原因之一。

我一直沒有明確地對他說過「愛」這個字,頂多用「喜歡」矇混過去,依我的個性,要輕易地把這些字眼掛在嘴邊是件困難的事,我習慣用行動表達一切,化為語言實在太難為情。

那某個程度是不是影響了我和他的關係,其實我並不清楚,但我們有固定的約會、一塊兒約著去健身房,最後還住在一起,即使不明說,應該也足以表示我對他的感覺了吧!只不過,我對感情那種偷偷摸摸、隱晦迂迴的態度,相對於他總是落落大方、炫耀式的態度,某個程度加深了彼此的鴻溝,也造成了幾次不愉快的爭吵。剛認識的時候我常常抱怨他談戀愛不夠認真,總是用一種玩玩的心態面對感情,但一旦落實了兩人的關係,他反而表現得比我認真。

或者,不認真的一直是我。因為沒辦法大方地坦誠自己的性向,於是在愛情上也表現得畏畏縮縮,卻說服自己只是因為還沒遇到適合的人。

沒遇到適合的人。記得第一次見面他也這麼說過,我想那時候我們壓根兒不覺得對方是適合的人,即使因為後來的雨而多留了一會兒,當時也不覺得會有往下發展的可能吧!後來會走在一塊兒,甚至還同居,我們是不是都勉強了自己呢?

第一次見面之後,我們其實隔了好一陣子沒聯絡,原本還會禮貌性地用簡訊或E-mail問候一下,聊聊彼此的近況──他喜歡談他自己,開頭總是「我」,然後聊他的興趣、他愛的電影或漫畫、他觀察男人的心得,而我大部分是聊聊最近身邊發生的事,工作上的、朋友提起的、或新聞看到的──隨著時間過去,能寫的字數愈來愈少,那樣的發展我們心知肚明,聯繫也就很自然地淡了。

結果第二次見面也是因為雨。

「啊,雨傘借我躲一下。」

他很粗魯地闖進我的雨傘下,附在我耳邊低聲說完這一句之後,馬上回頭朝另一個男人揮揮手。

「我說過我和朋友有約啦!抱歉我們下次再聊,掰掰。」

我還來不及看清楚那個男人的長相,他已經把手搭到我肩膀上,半推半拉地帶著我往前走;肩膀上他的手落下一點重量,鼻子裡聞到一點潮溼的水氣混著風襲上來,一瞬間改變了我身旁的空氣。

「你的傘好小喔!一個大男人用這麼小的傘,好男人怎麼陪你一起走啊!」

「囉唆,嫌小的話淋雨去,我一個人撐剛剛好。而且你太奇怪了吧!沒頭沒腦地躲到我雨傘裡,我沒把你趕出去已經很仁慈了,還有這麼多抱怨。」

說完那些話,我才注意到他的手還放在我肩上,雖然只是個很普通的動作,下意識地還是想避開。

「你不要亂動,這樣我都淋溼了,靠緊一點才躲得進來啊!」

他反而把手收得更緊,龐大的身體也順勢貼得更近,那種距離帶著一點曖昧的意味,卻讓人掙脫不了。我無奈地放棄掙扎,只能留意腳下的水灘,一邊配合著他的速度往前走。行人號誌燈閃爍的時候,他竟然加快了速度,而我被他拉著竟也不由自主地跑了起來。

「用跑的會淋溼啦!慢慢走就好了。」

「有什麼關係,反正已經淋到一點雨,就沒什麼好在意的了。而且你不覺得在雨中跑步是一件很浪漫的事嗎?是不是有一首歌叫『Running in the rain』?」

大概是記不住歌詞,他哼了一段旋律,但走音得很嚴重,我好不容易才聽出來他說的是哪首歌。

「是『Laughter in the rain』吧……Oh, I hear laughter in the rain, walking hand in hand with the one I love……」

因為是我很喜歡的歌,情不自禁地隨著旋律唱了一段副歌,他也放慢了速度聽著,臉上還發出詭異的微笑。

離開之後,我一直很心疼留下他一個人,每次看見他一身疲憊地打開房門,對著空盪盪的房間開燈關燈,然後垂下肩膀躺到床上,就忍不住想靠到他身邊抱抱他。

但現在我已經做不到了。即使我還是可以看著他走進來,看著他的一舉一動,甚至可以躺到床上傍著他,他卻無法感覺到我,那種明明看得見,伸出手卻無法觸摸對方身體的感覺讓人很難受。我相信他比我難受得多,雖然他看不見我,但因為他還活著,他還能擁有那些感覺;因為孤獨,因為失去,因為曾經擁有,過去有多大的快樂,如今就有多大的難過。

外頭的雨聲被窗玻璃濾去,只發出細細碎碎的擊打聲。我記起第二次見面時,他唱那首歌的表情,laughter in the rain,他的歌聲裡帶著笑。

「你唱這首歌,是暗示我們的情況嗎?」

因為和所愛的人牽手走著,我在雨中聽見了笑聲──歌詞這麼說。他的歌聲不錯,唱著那段歌詞時讓我不自覺地著迷了。我想那一刻我的確被他吸引了,心的某一角被那確實地觸動而發熱,就連眼中那個並不起眼的外表也像是發出光彩般,在下著雨的夜裡閃爍光芒。

他紅了臉,沒理會我而自顧自地往前走。

「開玩笑的,你唱歌很好聽,不過缺少了一點幽默感,真是美中不足。」

「你唱歌就糟得很,即使有一點幽默感還是彌補不了這個缺陷,就算長得再好看也沒用。」

「哈哈哈,你是拐了彎誇我好看嗎?謝謝啦!我是真的五音不全,不過我國中和高中的音樂成績都不錯喔!因為每次考唱歌,音樂老師都求我不要再唱了,只要我不開口唱歌他們就願意給我高分,哈哈哈哈……」

我懂得自我解嘲,也知道在這種情況下該怎麼哄對方,朋友老說這只是耍嘴皮子、油腔滑調,但那確實是打滾了這幾年學到的一些技巧。並不是什麼值得誇耀的能力,但說出那些話時,我的確有點擔心他真的因此而生氣,卻不曉得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在意。

我們沉默著又走了一小段路,氣氛沉重到讓我好幾次都想藉口先離開。接近捷運站時,他終於又開了口。

「對不起,我剛才講話很沒禮貌,我不該嘲笑你的歌聲。」

我愣了一下,因為自己壓根兒沒在意這種小事,於是我們就那麼停在路燈下,白色的光線在地上投出一個白色的光圈將我們包圍在裡頭。看著他的表情,我情不自禁地伸手撥了撥他淋溼的頭髮;他比我矮了一顆頭,身材瘦小得好像一隻手就可以環抱起來,我必須努力地壓抑那股想抱著他的衝動,但流露出來的目光卻騙不了人,如果不是在人來人往的街道上,我幾乎就要低頭吻他了……

不過有個念頭竟壓抑不了,於是我衝動地牽起他的手,往捷運站的階梯跑了下去。

第二次見面就進了他的家門,對我來說是個很衝動的作法。我談過的戀愛不多,卻也不曾如此放任自己,尤其看過不少圈子裡的人發表過的經歷,一旦進了房間,暗示什麼彼此心裡都有數。

他在期待的,和我所擔心的,會是同一件事嗎?

或者,那同時也是我所期待的?

開了燈的房間,以一個單身男人來說乾淨得過分了,而且也不如我想像中華麗,反而有些樸素,牆壁漆成白色的單人套房裡並沒有太多傢俱,甚至感覺不到居住的氣味。他熟練地用Coffee Brewer沖了一杯熱咖啡給我,溫熱的香氣在小和室桌上氤氳飄動,沖淡了雨夜的些許寒意。他陪著坐了下來,好像有些什麼話想說,卻又沉默地望著我,一臉催促的表情,我只好啜了一口咖啡。

「我要說感想嗎?」

我故意這麼問,他才像鬆了一口氣般地倚到床邊,但一雙眼睛還是緊緊盯著我,感覺像是我臉上長了什麼奇怪的東西。

「不用啦!我只是有一點緊張,哈哈哈。」

「該緊張的是我吧!莫名其妙地被你帶到房間裡,還喝了你煮的咖啡,誰知道裡頭有沒有什麼奇怪的東西。」

「奇怪的東西是沒有,不過這豆子放得有點久,我只是拿你來試試……」

說完那些話,他自顧自地笑了起來,手指無意識地在小桌上輕輕敲著,或短或長地像串起某個類似歌曲的節奏,在沒太多其他聲響的房間裡倒成了適合的背景音樂。我後來才知道,那是他緊張時的習慣動作,也是以前當兵留下來的習慣,把一些心裡想的事情拆解成摩斯電碼,一邊敲打一邊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,那和我拿下眼鏡的舉動很像,現實太過現實,我們都需要一個可以逃避的地方。

打雷的時候,玻璃窗卡嗒卡嗒地顫動,房間的燈光像配合演出般地閃了兩下。

「老房子都是這樣……」

他剛說完,才亮起的房間突然又瞬間變暗,接著就一直沒再亮起來。沉默像順著無光的空間往下延伸,沒有終點。牆上的鐘發出明顯的指針走動聲,喀、喀、喀,一聲接著一聲單調而規律,好一會兒我才習慣眼前的黑暗,他的身形也慢慢地從那團黑暗中浮現,然後,在失焦的視野中一點一點地凝聚,一點一點地擴大。

我記得他嘴唇的溫度還有觸感,因為處在一團黑暗中,那些感受特別深刻。

是不是有這樣的研究,在無光的地方,人會比較沒有羞恥心,也比較能拋下原來具有的成見或顧忌,就像一些影片的橋段都會用毛巾或眼罩讓主角失去視力,失去視力也等於失去防備的心,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都容易得多。我不是多清純的人,也知道自己在同志圈子裡已經不是那種誤入叢林的小白兔,卻不至於和第一次見面或者還不熟的人發生關係,某種類似前提或原則的想法總會讓理智先於慾望。

「我們又不是第一次見面了,而且我說真的,和不熟的人作才比較有快感,像踏上一個未開發的處女地……誒,我應該要說『處男地』才對吧!你自己老實說,你自己也很享受啊,不是嗎?我聽你呻吟得很投入喔!」

他實際上說的是「你也很爽」和「叫得很浪」,這個人講話一點也不懂得修飾,而且還對自己的表現沾沾自喜,以為所有男人都吃他這一套,偏偏我在這一點上喜歡和他唱反調,而且是反射性地喜歡嗆他、吐他的槽,明明我只有在自己熟悉的朋友圈子裡才會表現出這一面。不過我和他並沒有因為這一晚的關係而馬上成為情侶,正如他所說的,他只是抱著姑且玩玩,輕鬆的朋友──或砲友──關係才是他理想的關係,而我無意去反駁他的想法,即使作了也不代表什麼,過度認真只會讓自己陷入他的圈套裡。

但,這樣的想法會不會也是另一種陷入,讓自己也成為和他差不多想法的那種人;我們對男人只是玩玩,我們無心經營認真的愛情。

開了燈的房間裡,我們看清楚了彼此的身體、彼此的慾望,也認清了自己是怎麼樣的人。

引發自己愛上他的點究竟是什麼呢?

我知道絕不會是第一次見面時的對話,也不是第一次同床時的身體交纏,我想不出確實的觸發點,好像和那場雨有點關係,他帶點嗔怒的表情、偶爾耍脾氣的說話口氣,和他唱著那首歌的模樣。我可以列舉出好幾個他吸引我的點,但是「愛」…….

也許就像化學反應吧!酸變成鹼、紅變成藍、臭變成香,你永遠無法預期什麼樣的原因會造出什麼樣的結果,更甚者,你也無法像化學式子一樣用經驗法則或實驗數據把愛情變成公式。我無意去解釋自己為什麼會陷入愛情裡,只是在離開了之後,我有太多時間可以思考這些事,因為已經沒有其他事情可以佔去時間,就像以前看過的鬼片,裡頭死去的人因為懷著某種執念,會一再地重覆身亡時的過程;我也是一再地處於這樣迴圈般的情境裡。

因為,那的確是我唯一的、最在乎的事。

如果把這些話說給我以前認識過、發生過關係的男人,甚至是說給我那群常跑健身房或聚會的朋友們聽,他們絕對會嗤之以鼻,用手指著我的鼻子說「你也有這一天啊」或「你是誰?還不撕掉你的假面具」。就是這樣,我在他們印象裡從來不是個會認真談感情的人,他們懂,我自己也懂。

記得那天半夜他離開之後,我把燈全都關上,房間一下子落進黑暗裡。剛作過愛的身體還處於某種興奮的餘溫裡,我走進浴室裡想沖掉那個感覺,那是我的習慣,一開始是有些衛生上的考量,而且有些男人似乎也喜歡在床上發生關係之後轉戰到浴室裡,一方面捨不得放開彼此,一方面也可以順便清理身上殘留的各種體液。浪漫與清潔並重。我後來把那當成了習慣,將淋浴當成整個作愛過程的Ending,就像下班時打卡鐘的響聲,或馬拉松比賽終點拉起的布條──我能舉的例子就只有自己以前熟悉的事,每天下班的打卡,和每隔幾個月就會報名的路跑,成了記憶裡鮮明的片段。

說到路跑,那也是我和他關係進展的契機。

別看他長得一副瘦瘦小小的樣子,他不但定期會上健身房,游泳和跑步也十分拿手,只是因為天生體質如此,再大的運動量也沒讓他壯到哪裡去,脫了衣服看得出線條,卻無法把他和運動連結在一起。

「他們說你常參加路跑,你這次跑哪一組?」

「半馬。」

他蠻不在乎地說出這兩個字,我不敢置信地重新打量他。

「不過是因為同事幫我報名的時候填錯了,我本來想跑全馬。你呢?」

我那時算是全副武裝,特地上運動用品店買了新的慢跑鞋和運動短褲、腕帶和帽子,套上主辦單位的背心,感覺自己會是許多人目光的焦點──即使我只是跑十公里的那一組。我支支吾吾地說了自己參加的組別,他也沒多大的反應,只是淡淡地說待會兒前半段可以一起跑,但某種自卑感作祟讓我有些難為情,總覺得他心裡一定在偷偷嘲笑我,這種喜怒不形於色的人最可怕。我對路跑活動的興趣只是建立在同事、朋友的邀約,覺得偶爾參加一下,玩票性質順便看看沿路男人的身材也不壞,並沒有多積極投入。那算是我的毛病,我對許多事都抱持著玩玩的心態,淺嘗即止。

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放慢速度,前半段幾乎是並肩和我一起前進,還能邊跑邊找我聊天,我只能壓抑著紊亂的呼吸心跳,硬撐著回應他的話題,在快要抵達十公里的地方時大腿卻抽筋了,只能揮揮手要他繼續跑,不用理我。那副丟臉的模樣,我一直記得很清楚。

「沒關係,我也沒在管時間、記錄什麼的,你有朋友可以陪你回去嗎?」

「他們應該早就跑完了,我等一下再打電話找他們來帶我,要不然我休息一下也可以自己去開車,不要緊的。」

或許我從來沒有打算讓自己這一面被別人看到,所以做什麼事總是在自己能力允許之下,不會特意勉強自己,尤其是在他面前,我明明是身材高大、看起來體力比較好的那一方。如果是其他場合,我都有自信可以表現得體,完美演出,偏偏跑步是我的死穴,最容易曝露我無能為力的一面。

望著他的背影快速消失在人群裡,我竟隱約有種失落感,卻沒想到他在離開了十分鐘之後又重新出現在我面前,手上拿了一瓶水,還從口袋裡掏出一小包東西,裡頭是意味不明的白色粉末。

「放心,雖然你上次拿我試驗你的咖啡豆,我還沒壞心到想毒死你。」

那張臉上的表情藏了一點頑皮、一點故弄玄虛,也透出一絲真誠的關心,雖然我不是真的害怕他拿怪東西毒害我,對這種藥粉一般的東西還是下意識地抗拒──這和小時候老媽總是強灌我藥粉的經驗有一點關係──當時扭捏的模樣完全沒有自己一向表現出的男人樣。他像是一直努力壓抑著想笑的心情,又故意不解釋清楚,不少經過我們身邊的跑者都發出笑聲,即使狀似關心卻又難掩看熱鬧的心態──那大概是我當時扭曲的自尊心想像出來的吧!我甚至在心裡發誓再也不參加路跑了。

但世事難料,之後我竟持續地、而且更積極地報名路跑,而他也一直陪在我身邊;我慢慢加快自己的速度,而他則放慢腳步。我們的步伐愈來愈接近。

步伐一致,我知道那就是愛情的模樣。

慶祝我們交往一年,他第一次報名了半馬的路跑。

我知道那其實是超出他能力的。即使體力允許,他似乎習慣性地容易抽筋,那一點無法以運動量改善多少,所以我並不會勉強他,我能做的,只是在每回參加時配合他的速度陪他跑,一些經常一起參加的朋友還疑惑我為什麼體力變差了。

我當然不會說是為了配合他。我不喜歡為自己的舉動多作解釋,也不喜歡把這些事掛在嘴上說,對我而言,去做永遠比說出口容易。那時候我們才剛同居,他搬出原來住的小套房,我也離開原本和人合租的公寓,兩個人找了大樓的小坪數房子,雖然一樣是簡單的套房式房間,卻有較大的空間可以堆放我們的雜物,像是他的漫畫、模型收藏,和我固定買的日劇、美劇DVD。

現在那些東西,有一部分我送給了開咖啡店的朋友,有些則讓他的爸媽拿回去,只在身邊留下幾樣他最喜歡的。我見過他的爸媽幾次,有這樣開明的雙親才能有這種個性的小孩吧!他們也像自己孩子一樣待我,一直到現在我還偶爾會去找他們,在我自己父母那邊得不到的認同和諒解,反而在他雙親這邊得到了,對我來說是難能可貴的。

「你放心,這陣子我都一直在特訓啊!你沒發現我愈跑愈順手嗎?」

他所謂的特訓,其實就只是在健身房跑步機上多踩個幾公里,但實際的路跑和跑步機還是有很大的不同,外在的環境和內在的心境都會影響自己的狀況。不過他的體力的確進步了,反應在兩人的性生活上就能明顯感覺到。

在交往之前,我就從朋友那兒知道他的交友情況和他對性關係的態度,他並不排斥一夜情,也會找固定的砲友發生關係,但還不至於到亂的地步。即使他後來口口聲聲說自己已經脫離那種生活了,我仍無法完全釋懷,偶爾一個人回到家,還是會忍不住胡思亂想。

「你回來啦!怎麼不開燈?」

房間的燈光亮起,我畏光地遮住眼睛,他的身形一團模糊地映入視線裡。

「沒什麼,節能減碳。」

我不會老實說出自己的擔心,放不開那股執拗的自尊心。

「還是你關燈是想誘惑我啊?覺得這樣比較有氣氛。老公剛下班很累耶!當老婆的人索求無度真是讓人頭痛啊!」

他一邊狀似抱怨地嘟囔,一邊卻往我坐的地方靠近。我聞到他身上有股汗臭味,衣服上也沾著一點菸的氣息,鑽進鼻腔時竟出奇地好聞;那就是他的氣味,他容易流汗,襯衫的腋下總會有明顯的汗漬,每次上床很快就會流個滿身汗,我猜那是他作愛完非得去淋浴的原因之一。我曾偷偷地想,如果有哪一天他回家時沒讓我聞到汗臭味,也許就意味著他那天在其他地方洗過澡,而那如果不是健身房,就會是……

一想到那兒,我往往會用力地甩頭企圖拋開那個念頭,把自己幻想成懷疑老公外遇的苦情正宮,實在是個讓人厭惡的想法。

只不過交往至今,即使我一直在心底存著第三者的妄想,現實上的我們卻很穩定地發展。其實從他一開始換到我這邊的健身房就可以窺知一二,那等於是讓他宣示了脫離過去的人際網絡,斷絕了那些關係發展的途徑。當然,對一個同志來說,即使換了一個地方運動還是可以重新建立網絡,但我卻不能否定地的努力,就像他為了證明我們交往一年而報名半馬,為了趕上我的速度而積極投入跑步;他的努力愈多,也讓我愈無法離開他。

我那群朋友很貼心,在我離開之後,仍不時拉他一起去運動或吃飯。

而他原本那群路跑的伙伴也總會把路跑的活動告訴他,甚至主動替他繳報名費,半強迫地要他參加。他們不是很清楚我和他的關係,只知道他的同居人出了事,對於當中的細節並沒有多加推敲。現實生活裡,每個人都有一些不得不的祕密,當事人不主動開口時,其他人願意等待就是種最好的支持方式。

一開始他很不想參加那些邀約,總是找了很多藉口不肯出席,或者乾脆假裝沒看到來電或訊息。那時候我很怕他的逃避是為了忘掉我,想斬斷過去和我有關的連結;我當然理解他心裡很難受,但我認為如果他願意出門去見見那些朋友們,應該多多少少可以放鬆心情,就算話題之中免不了得聊到一兩句關於我的事;我一直認為走出傷痛的作法並不是逃避它,而是去面對、接受,進而讓自己能以平常心看待。不過我這輩子沒發生過什麼值得一提的傷痛,連同性戀身份也沒造成多大的困擾,朋友和爸媽都很自然地接受了,而在感情上我也沒遇過挫折。

但我的一生太短了,這麼說實在沒什麼說服力。

不過,隨著時間慢慢過去,我反而希望他早點把我忘了,從記憶裡徹底拔除這段過去。這麼說並不是意味著我想放棄這段感情,我只是不忍心看他繼續痛苦下去。

他是個很壓抑自己的人,有什麼想法也不太會說出來,就算工作或家裡出了什麼事,他也只會悶著頭把自己封閉起來,一個人去想解決之道,而不願意打開心房讓我瞭解那些部分。我常覺得那就和他跑馬拉松一樣,那是個挺孤獨的運動,必須耐住42公里、一個人面對單調、沒有變化的道路標線,和自己的體力與意志力拔河;我甚至認為那有一部份原因是來自於他執拗的個性,而不完全因為他的體力過人。即使我們後來真的交往了,偶爾、偶爾某些時候,我會覺得自己還是單身的。他會讓我有這種感覺。

所以我會做得更多,也明白地告訴他,我是為了他才願意做這些努力,但他總是沒有太大的反應,如果不是因為我慢慢瞭解他了,我幾乎要以為他根本不在乎我為他付出什麼。談感情真的好累人,以前那樣隨便玩玩的生活挺讓人懷念的,但真要我說的話,更讓我懷念的,卻是和他相處的、那短短的三年生活。

「拜託你不要再這樣把自己關在房間裡,拜託你出去交朋友、約會,拜託你不要像個精神病一樣每天回家都這樣開燈、關燈的。我不會回來了,你就把那些漫畫燒了、把那些模型丟了吧!你這樣只是讓人看了更難過。」

我不只一次地對著他大吼,也不只一次在他最後開燈的那一剎那出現在他眼前,但他見不到我,感覺不到我,一切都徒勞無功。

電影裡演的那些橋段都是騙人的,明明看電影的時候很清楚它們都是虛構的,偏偏這時候還抱著一絲希望,期待真的有什麼超越科學的力量,連他的夢我都進不去。我雖然愛他,對這段感情、這個世界並沒有那麼強烈的掛念,卻不曉得自己為什麼還會停留在這個房間裡,在這兒徘徊而走不了。

小時候讀過一篇童話,有個早夭的孩子因為母親無法停止的眼淚,身上的壽衣總是潮溼地讓他無法安心入睡……

是你的執著讓我離不開嗎?

出事的那一晚,感覺就和平常任何一天沒什麼不同,下班之前我們還通了電話說健身房見,打算運動個兩小時再一塊兒去吃飯。

「我找了一間你喜歡的日式料理店,有你最愛的茶泡飯喔!去不了日本吃正宗的,就先在台灣過過乾癮吧!」

他電話裡說得興起,簡直像要從話筒的這端竄出來。兩年多的交往並不是平靜無波,偶爾還是有些小爭吵和意見相左,有些甚至只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,像是地毯要去IKEA還是隨便上大賣場買特價品就好、該添購一部咖啡機或還是繼續用Coffee Brewer就好、交往兩年的紀念日要怎麼過,諸如此類的事。我發現我們的個性真的很不一樣,他的外放和我的內斂像兩個極端,而他的直來直往和我的迂迴間接又是南轅北轍。但怎麼說呢?那樣的不同竟也成了種「互補」,某些時候我把他拉住,而另一些時候他則帶著我越界。

好像是他說過的,到最後我們的步伐會慢慢一致,就像跑馬拉松一樣。

「你又跑不了馬拉松。而且步伐一致,指的應該是兩人三腳吧!」

我開玩笑地吐他槽,他也不以為意,仍舊自顧自地當他的大爺,在生活裡只想著吃好穿好用好,我也只能盡量把他控制在生活預算內。他說我是個控制狂,或許真的有一點這種傾向吧!而共同的朋友們──當然,主要是他的朋友居多,我在生活裡出櫃的朋友很少──也樂見我們這樣的組合,雖然知道我們差異很大,卻又覺得我們兩個「很合」,而原因是什麼他們也說不上來。我想起介紹我們認識的朋友說過,他一開始只是想找個人治治他,所以我的功能應該就像教鞭或六法全書這類的東西,而交往的這兩年,他也的確改變了不少。

那我呢?我常常覺得自己沒什麼變,而是他一味地配合我。原來,我在愛情裡竟是如此自私的一方。

我們原本打算下下個月一起請假出國,到日本玩個幾天。前一陣子他就誇下海口要負責規劃行程,要用所有的美食串起整趟旅行,卡路里什麼的,等「回來以後再考慮就好」。我當時笑著說沒意見,反正我天生就吃不胖,該擔心的人是他。

「如果我變胖了,你是不是就不會愛我了?」

他撒嬌地偎著我這麼問,完全沒有平常的man樣,不過我喜歡那樣子的他──應該說,我喜歡他不同的面貌,偶爾的耍脾氣、偶爾的裝可愛、偶爾的小任性,因為他只會在我面前表現出來,那是專屬於我的,他。

「回來以後,我再考慮這個問題。」

我拿他剛才說過的話回敬他,惹得他用力抱著我不放,非得要我先承諾不會變心才肯放人。

為了出國的準備工作裡,其中一項就是要「常常吃日式料理,習慣一下」。舉凡他聽說過的、網路介紹的、電視節目推薦的,每隔幾天我們就會找一家試吃,我一直覺得我們會在出國之前就先對日本料理厭煩了,但他一頭熱的樣子實在讓人不忍心潑冷水。更何況我對吃的東西沒這麼熱衷,自然也不會有太多意見,只要他吃得開心,我光是看他的神情就很滿足。我發現在愛情裡,能看著對方開心是件幸福的事,能因為對方的開心而開心更讓人沉溺,難怪有歌詞裡會唱著「你快樂於是我快樂」,那種體會並不是失去自我的個性,當中的深刻竟是箇中滋味,無從細究。

離開公司時飄了點毛毛雨,水氣讓整條街道都沾上一點霧氣般的朦朧,整條馬路上亮起黃色的街燈,像丈量著城市的距離般往遠處延伸,倒是有幾盞不規則地明滅閃爍,不曉得是因為下雨或其他原因。

馬路的對面聚集了不少人車,綻開的各色傘花盛放成一團一團的,聽得見嘈雜的聲響從那處不斷擴大,海浪一般地漫了過來;也聽得見有救護車的聲音自遠處傳來,音頻隨著距離而不斷改變。雨還在下,我想打電話告訴他我快到了,想告訴他,附近好像出了車禍,就在我們約好的那家餐廳附近。

我想問他,你有沒有看到?

他一直覺得我為他改變了很多,一直自責他在愛情裡太自私。

我很想親口告訴他,那不是事實。

我的改變雖然很明顯地就能看得到,但他不一樣,我的改變與他相比根本微不足道。就像現在這一刻,我留下他而離開了,那個無法從傷痛裡走出來、受困在失去愛人的悲傷裡的人是他,因為這段感情,他把自己變得不再那麼獨立、冷漠,讓出了自己城牆領地、讓我完完全全地進入了他的生活裡──他愛我。那個不輕易說愛、不擅長表達自己的男人,正為了另一個男人而如此痛苦。

那就是他的改變。

燈光明滅了三次,我知道他回來了。我並不清楚自己還能留在這兒多久,也不清楚他還會持續這樣的舉動到什麼時候,但這如同召喚一般的密語的確牽繫著我,把我留了下來。或許等到哪一天,他終於不再這麼做了,我才終於可以離開他、離開這個房間、離開這段感情。

我不知道那一天什麼時候會到來,但我知道,那時候我會是開心地離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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