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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看了ptt的甲版上連載的一篇故事(真實故事),講的是作者與他的兩個男友的整段經歷分享,在版上引起了很大的討論,當然當中還牽扯出版規上的疑異,造成兩邊有些不愉快的言語衝突;不過這些都不是那個連載的重點,只是單純談談,三人行這件事。

我試著讀了幾篇,因為不是我習慣的敘事手法,一開始很不習慣,尤其對話很多的故事一直是我很抗拒的文章類型,但後來看著看著倒也習慣了,而且作者本人的條理還蠻清楚的,很容易就帶人進到情節裡,即使有很多枝枝節節的瑣碎劇情,倒也可以跳著讀完,理解大概的內容。

不過,我其實沒有讀太多篇,因為發現我下意識地無法接受所謂的「三人行」。

那算是感情的潔癖嗎?

一直不覺得自己是什麼道德魔人,也不是那種奉行異性戀一夫一妻制的人,那種想法無關貞操,也許只是自己的佔有慾作祟,不容許愛情裡有第三個人介入。所以讀著讀著,我愈來愈不能理解作者為什麼會想把第三個人拉進他的愛情裡──當然我不是他,不能理解是當然的,而且就我所讀到的部分,也還不足以說服我接受他的作法。

我承認愛情會有許多解決之道,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沈溺於兩人世界,也不是每對情侶都適合兩個人的生活,而以往最可能的作法就會是協調或分手,或許留有遺憾,或許猶有餘溫,又或許一勞永逸,找第三個人介入一直沒有在我的愛情選項裡,所以我也從來沒有在小說裡出現這樣的情節。

也許我太老派,畢竟這幾年同志圈子變化很多,不再是當年必須遮遮掩掩的年代,許多人慢慢地願意走到陽光下,對於同性戀的話題也能侃侃而談,當成某種趨勢或流行一般,沒聽過或不接受就落伍了,更遑論大方地在大馬路上遊行或公開結婚儀式,高呼「我是男人愛男人、我是女人愛女人」這樣的言論。

我還沒進步到可以讓愛情裡容下第三個人。

作者有一個男朋友,然後他仍繼續在網路上尋找朋友,然後找到契合的人,希望以三人行的方式繼續走下去。

除了正文,作者後來也會放一些他們出遊的合照──還是我最害怕的情侶裝,天啊!好吧,我這個人就是無法忍受「重複」這件事,就像我二姊給她的雙胞胎兒子穿一模一樣的衣服,我也會忍不住跟她抱怨──兩個人穿情侶裝還能感受到那種親密的羈拌,但是,當看到三個人穿著一式的衣服同時出現時,那感覺就是有哪裡不對勁,兩個人也許可以說是甜蜜,但三個人……我只覺得他們是要一起去籃球場鬥牛,無法以戀人的角度看待那樣三個男人。

對啊!是我自己不懂,所以我不敢在版上發這種文引戰,只敢貼在部落格嚷嚷一下。

我必須說,故事裡頭的作者和任何一方單獨在一起時,才會讓我有愛情的感覺,當第三個人出現,即使正在發生親密行為,我還是感受不到愛情的流動──和作者文筆無關──感覺像是在玩、在適應、在配合,在嘗試、練習一種三人行的狀態;那勢必有一方得配合、得委曲,得放下身段。

不過,愛情本來就可以是嘗試和練習,這一點沒什麼好非議的,所以我沒有對那樣的感情形式有什麼批判,也輪不到我批判。

就只是,我不能接受,如此而已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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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rt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