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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(2009/1/31)和幾個同事一起去唱歌。
 歡唱之後,看看晚餐時間也到了,於是又一塊兒去吃飯。東西很好吃,
東區的「韓聚」的酸菜白肉鍋和烤肉都蠻讚的,不過重點不在這裡,順
便推薦一下希望不要有什麼廣告嫌疑。

大家聊得很愉快,從公司的貓講到其他人,雖然說新的一年要說些好話
,但忍不住還是嘴賤地挖苦了不在場的一些同事。然後報應就來了,不
曉得為什麼,話題突然繞到我身上,他們想知道我和前女友(其實是男
的)是怎麼分手的。

就是不適合吧。我這麼回答,反正這種模擬兩可的答案最適合了。

怎麼個不適合。他們又問。

然後一路就從我最早大學時交往的對象一直問到之前分手的那個人,他
們似乎很感興趣我的感情世界,也很好奇我為什麼沒有再交女朋友。我
想裝傻岔題,但面對五隻嘴巴十對眼睛的逼問,似乎沒那麼容易脫身。

我覺得問是在我自己,我似乎都沒有那種和一個人在一起的準備,我還
不夠成熟去談感情,所以也老是覺得一個人過得比較自在─我這麼回答
,其實有一半是實話,畢竟這無關對象是男是女,感情世界就是這樣。

但我也很想有個人交往啊!只是,我還不夠成熟是一個原因,而沒辦法
坦誠地向他們說明也是一個原因,所以我會拒絕所有的什麼相親或介紹
,在他們面前寧可裝作自己完全不想碰感情的事。

這樣被追問的時候,有那麼一刻會覺得自己好像會不小心就出櫃了,但
還好理智還夠堅強,對現身的焦慮遠大過隱暱的掙扎。因為從他們之前
的態度,我無從判斷他們對同性戀的觀感是否夠正面,接受度如何,更
何況我面對的不只是一個同事,而是五個。

還好後來話題巧妙地轉到其他事情上(怎麼轉的我也忘了),不然堅持不
想在這件事上說謊的自己可能真的有點招架不住─我指的不說謊,和不
說出口是不一樣的喔,我平常會用別的話帶過或轉移焦點,而且如果他
們夠仔細,應該會說發現我通常會用「交往的人」或「他」來替代「女
朋友」三個字:)

誠實是上策,但要保持誠實還真難。

後來他們又問到部落格的事,他們知道我一直有在寫部落格,但都問不
出我的網址是什麼,也不知道我都寫些什麼東西。我當然不能告訴他們
啊,這裡頭的內容應該沒有一篇是可以讓他們看到的吧!
 
這說來我還真的蠻多神祕的地方,對他們而言,哈哈。
 


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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