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在信箱裡,看到一則新的回應。
我連上blog,在同志遊行那篇日記後頭,這個朋友留了兩句話。我很快地刪了它,
但腦子裡還是清楚地記得了:
你們這些同性戀都該去死。
雖然並不意外這個地方會有這種留言出現,但乍看還是有點錯愕,畢竟已經標明了
文章的分類是「同志生活」,不接受的人大可不必逛進來,若是存心挑釁我也懶得
搭理。
但,莫名地還是有點難過。
今天去參加國中死黨的婚禮,我記得在電話聯絡時,他告訴我,接下來就輪到你了
,眼光別那麼高,XX都已經當爸爸了,我們三個人就你最落後。
我記得高中畢業那年,三個人一起上阿里山露營,暗沈沈的深夜裡聽著帳蓬外頭哀
淒的狗叫聲,在凌晨四點摸黑走山路前往觀日樓。所有屬於我們三個人的過去還幌
如昨日,而今天,他們一個當爸爸了,一個則正挽著新娘子的手,滿足地在會場外
頭和眾人寒暄。
是啊,我們都已經到了該成家的年紀了。
雖然並不是羨慕他們現在的生活,但免不了還是擔心;我沒敢讓家裡的人知道我今
天去參加他的婚禮,但之後他們也會知道,三個人裡他們都有了家庭了,為什麼我
至今還是一個人生活,而且沒想過交女朋友,連親戚朋友想介紹,我都會莫名其妙
地發脾氣。
回台北那天,爸開車送我到車站,順口提了一下該留意自己的人生大事了。
「不然人家還以為你是有什麼毛病……」
「嘴巴長在他們身上,還怎麼講是他們的事。」
我硬著脾氣回了這一句,爸沒再多說什麼。
事後我雖然很後悔自己那樣的反應,卻也固執地不再多解釋什麼,直到下了車,爸
有意無意地轉頭看了看我,我才歉然地低下頭。
爸,也許你盼不到我結婚了,你知道嗎。
同性戀都該死,因為違反了上帝造人的原則,違背了大自然傳承的常規;所以世界
得依著異性戀者建築出來的藍圖前進,那才是自然,那才是天性。
「恭喜你,等你比較不忙了我們再聚聚。」
我這麼告訴結婚的朋友,然後退出了那個場合,也退出那個美好婚姻的氛圍。
抬起頭,101 大樓的點綴著的是紫色的燈光,俯視著台北盆地;然而悠遊在這片土
地上的萬千靈魂,卻無法一視同仁地得到安息,我們必須掙扎,必須偽裝,必須妥
協,必須強顏觀笑,因為我們不見容於常規的愛慾。
然而,這才是我們的天性。
再次沒入人潮中時,我收拾起這些想法,仍舊逼自己隨波逐流。
- Oct 31 Mon 2005 09:02
天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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