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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朋友要結婚了,找我當伴郎。雖然說,沒吃過伴郎至少也看過伴郎走路,但被這麼問還是有點吃驚,因為我天生 就不是個適合穿著西裝在人來人往的場合走動的人。穿西裝是一回事,而得在裡頭 扮演著某種角色,對我來說有著更大的困難點─即使在生活中我已經習慣了扮演某 種角色,但畢竟有些許不同。 他們告訴我,因為原來要當伴郎的人家裡出了一點事,只好找我當救火隊。我想也 是,不可能這種時候了才在找伴。有點想推辭,卻又覺得不好意思,因為他們已經 被結婚的一團亂給忙翻了,還有多少事得煩惱呢!而且隱隱覺得也許以後沒機會當 了(哈),所以就答應了下來,反正船到橋頭自然直,自己一向這麼想的,就算到了 橋頭還是歪的,大不了就一頭撞上去罷了。比較擔心的是,因為一向很在意別人眼 中的自己,面對那樣的陣仗本能性地還是有些擔心。 「只是一個半天的事,接新娘、放鞭炮,不會有什麼意外的。」 只好這麼安慰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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