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認識的明仔,一直是個過分開朗的人。這麼說或許有點太主觀,而另一方面也因為相較於我,他的確是個太過外放、太過陽光的人,彷彿在他身上找不到陰影的部分。

於是我常常想,陽光大概總是從他頭頂灑下吧!陰影被逼得縮在雙腳下窄小、局限的空間裡,那讓我誤以為明仔生來就是這樣的人,也一直會是這樣的人──有著無窮的精力,總是熱情正面地看待每一件事,面對所有的人與事從來不顯疲累或厭煩;而那張笑臉,我總是記得那張笑臉,一直鮮明地被記憶著。

認識明仔是在他剛進大學的時候,我當時已經大三了,雖然科系不同,但因為他寢室裡住了系上有名的筆記天王,所以我三不五時就會登門打擾,和他也從原本的點頭之交,慢慢地會多聊個幾句。而真正讓彼此熟悉的契機,是有一回我看見他坐在桌前,拿著桌球拍在空揮練習,用力地發出「刷刷刷」的風切聲,一身的汗水搭配急促卻規律的呼吸聲,讓我注意了一下。

我問他,是不是也喜歡打桌球。

他笑著點點頭,沒有停下手上的動作,依舊專注地朝某個未知的目標而揮動球拍,偶爾噘起嘴巴的模樣十分有趣,我想起隊上幾個學弟妹練習的情況,一樣會不自覺地露出相同的表情。

我問他要不要加入社團,大致說明了社團裡球隊練習的情況。當時會拉他進來純粹是隨口問問,畢竟和他不算太熟,而禮貌性地提出邀約,直覺也認為他應該會推辭。

但他爽快地答應了。點頭說了聲好,瞇起眼睛笑起來的模樣不像是隨便敷衍,那個表情反而讓我這個提出邀約的人感到不好意思。

而他,也成了之後社團裡練習最勤的社員。

社團並不是正規的桌球社,當初只是一群喜歡打桌球、又不愛比賽那種競爭的場合,於是找個名義隨便成立的社團,除了固定的練習時間,我們也會想些別的活動拉近彼此的友情,像是聚餐、爬山、唱歌或夜遊,而明仔除了偶爾有系上的活動或他們同學間的聚會,對這些活動邀約總會盡量參加,而有他出現的時候也會特別熱鬧,除了帶話題、提供笑點之外,他也常常是表現得最有興致的那一個,像是見不得冷場似的,總會想盡辦法填滿對話的空隙,讓氣氛顯得熱絡。

我常會勸他不用這麼努力,這些人悶慣了,會自己找到該聊的話題繼續下去。

「沒關係啊!我就是很想和大家聊天,喜歡這種熱鬧的氣氛。」他當時大概是這麼回答的吧!或許說法略有不同,但那個表情倒讓我印象深刻。

其實會那麼勸他,是因為有些人私底下會向我抱怨明仔,因為他的熱心使得他們不得不跟著起鬨,偏偏不是每個人都習慣這種氣氛,有時候他們只想靜靜地聊天吃飯,聯絡感情,把氣氛搞得太嗨反而不自在。

但我從沒對明仔說過這些,至少在今天之前我沒說過。我明白他是好意,也能理解他的個性如此,總覺得像他這樣的人十分難得,我不想因為其他人說的這些話而試著改變他。而且我相信其他人並不是真的很在意這種事,只是不習慣在這些場合裡太過表現自己,只願意躲在稍有陰影的地方自處,於是看見明仔這樣的人時,會深刻地感覺到自己的不足,但解決的辦法卻不是改變自己,而是去抱怨那個站在陽光下的人。

和他的緣份,在升上大四時又更進了一步。

當時他寢室裡有個人搬走,在和住宿組商量之後,我也搬進了那間寢室和他成了室友。有了同社團作為基礎,住在一起之後就更快地熟悉彼此,而在那之前我一直以為自己已經夠瞭解他了,卻在同寢之後認識得更多,其中也包括他的某些生活怪癖。

我們住的宿舍在學校裡算是比較老舊,房間的床、桌子和櫃子都還是木製的,空間倒是比一些後來新蓋的宿舍房間大,生活起來並不局促,除了各自的私人空間之外,還有很寬敞的公共空間可以利用。明仔常會在房裡利用床緣拉單槓,在石地板上作伏地挺身,或者作一些伸展、拉筋的動作,而且往往只穿了件四角內褲──依他的說法,那樣才能方便散去熱氣。有時甚至就那樣大字型地往地板上一躺,笑著說這樣直接接觸地板,身體可以很快地冷卻下來。

在男生宿舍裡,這樣的情況其實很普遍,雖然校方沒有嚴格規定女賓止步,平常倒也少有女生會進到宿舍裡,常常能見到男孩子光著上身在走廊上逗留聊天,只穿了條內褲進出廁所、浴室的也不少,只是我生性比較保守,自己不可能這麼做,就連看到有這樣的人從眼前走過都會不自覺地迴避目光,認為自己的注視會有所冒犯。

所以在寢室裡見到那樣的明仔,我往往會自然而然地避開。

「學長,你幫我算,我這次要做五十個伏地挺身。」四十個、五十個甚至一百個,他往往會隨意地喊一個數字要我幫忙計數,接著將毛巾往椅子上一甩,俐落地脫下上衣後丟到床上,有時乾脆往我這個方向丟,也不管我其實已經故意把視線轉向別處。

房間裡只有一部老舊的電風扇,掛在頭頂上吃力地發出噪音,唯一對外的窗子已經拉下簾子,但仍有一些光線會射進來,伴著盛夏陽光的還有駐留在遮陽棚上的麻雀叫聲,和拉長了尾音嘶吼的蟬鳴。我不得已轉頭看著那個趴在地上、一起一伏的姿態,嘴裡跟著發出聲音計數,就算不特別細看,仍會不自覺地留意起明仔的身體。微胖的身體因為運動的關係而稍有線條,略有凹陷的背部因為用力而肌理分明,粗壯的大腿佈滿卷黑的毛髮,沁出的汗爬滿身子的每一處,於是整個人像在發亮,被電扇帶起的風一吹,還能聞到陣陣汗臭味。

一閃神,我常常會忘了數到幾次,於是他在喘氣的空檔還會喊一聲來提醒我,我才趕緊放大音量覆述一次,重新讓自己專心數數,等次數一到,他就會用力地大吼一聲,接著整個人翻過身躺在地板上,朝著天花板大口地喘氣。他的胸膛劇烈起伏、乳頭不知為何變硬了、連隔著內褲的私密處彷彿都看得見形體,逼得我必須轉移注意力不去看他,卻又會忍不住用餘光偷瞄。

「換你下來做,我幫你數。快啦!學長,你平常不練一下身體,打球時怎麼會有爆發力?」明仔邊喘氣邊如此慫恿,但我只顧著調整自己的心情與呼吸,無法回應。

有時他只是唸個幾句,自己休息夠了就會抓著毛巾去沖澡,但有時則不曉得吃錯什麼藥,會爬上床來抓著我下去練習;他的身材比我高,力氣也比我大,真要抵抗我比不上他,不過他往往只是上來打鬧一番,比較過分的是,他偶爾會這麼躺在我的床上不肯起來。

「喂,你一身臭汗的,躺到我床上太超過了吧!起來起來。」我拉著他的手、推動他的身體想把他拖離床墊,但手掌裡盡是溼滑的觸感,對賴著不走的他完全沒輒。

最後的結果常常是兩個人在床上打鬧,想拉人的反而被拉著無法動彈,在狹窄的床墊上免不了有肢體接觸,而明仔毫不顧忌的性格似乎對這些碰觸不以為忤,甚至還會拉著我一起躺下,兩個人以怪異的姿勢硬挨著彼此,看著頭頂上什麼也沒有的天花板。

搞到最後兩人身上都是汗,只好一起到浴室沖澡。

我覺得當時我們兩人其實都沒認真想過那件事,就算我被他的身體所吸引,卻不認為自己會和他有進一步的關係,即使我們躺在一塊兒,察覺彼此身體都有了反應,甚至他還拉著我的手去碰觸他的內褲裡脹大的那一團,我們也只是維持著某種僅止於遊戲般的碰觸,頂多最後他會戲謔地說一聲:

「我的很大吧!」

「噗嗤……」我大概都是這麼爆出笑聲,抽回自己的手之前不忘用力地拍一下他的私處,為這樣帶點曖昧的時刻添上一個玩笑的結尾。

但他跳下床的時候,我常常會望著他的背發呆,那短短幾秒鐘的注視會讓我陷入某種情境,誤以為和他展開了一段友情之外的關係。

我喜歡那樣的誤解,即使那只是個自欺欺人的安慰。

大學畢業後我繼續讀研究所,但宿舍得換到學校的另一區去,和明仔住的大學部宿舍隔著很長的距離,而社團那兒除了偶爾露臉看看學弟妹,我並不常去,和他見面的機會自然也變少了,兩人之間只靠著bbs或E-mail聯絡。

這期間聽到他被當了一科,但補考時拿了最高分;聽到他當了社長,但練球卻沒有以前那麼勤勞了;也聽到他交了女朋友又鬧了分手,當年積極又陽光的明仔似乎慢慢有了改變。

我常常藉著網路跟他聊天。他會分享自己被當的糗事,卻還是義正辭嚴地說是教授討厭他,
只因為他在上課時和教授辯論了課程安排和教學方法的問題。說起那件事時他打字會變得很俐落,我簡直能想像出他正滔滔不絕地為這些論點辯護、一臉正氣凜然的樣子;那就是他一向給人的印象,他沒有變。

而關於社團的事,因為我自己不常出現了,也無法指責他練球不勤,頂多是拐了彎問起社團裡學弟妹的情況,或最近有沒有規劃活動聯絡感情等等。從文字裡可以明顯地感覺出他對桌球的熱情淡了,只是出於一分責任而繼續擔任社長,畢竟當初是我提議他出任的,他似乎覺得必須對我負責。

然而提到感情,對話則會不了了之。

「我很好,女朋友嘛!再找就有了。」他老是這麼說,簡短的句子看似瀟灑,我卻從中讀出一點難言之隱。

隨著畢業論文與研究案的壓力,和明仔聊天的頻率慢慢減少了,即使偶爾還是以信件互相告知近況,字數卻隨著慢慢拖長的間隔而漸次減少,雖然我們都還在這所學校裡,兩人的宿舍也不是真的很遠,卻被某種無形的距離而拉開,感情也隨著這樣的疏遠而漸漸淡了。我不知道當中是不是存在著兩人有意識的逃避,或者只是一種人情上的必然,但現況就是如此。

或許其中還有一點改變,就是我交了第一個男朋友。雖然時間不長,甚至事後想想,只能算是某種論文壓力下的出口,但和對方的交往的確佔去了我部分時間,也佔去我原本花在明仔身上的心思。

我是不是藉著另一個人在逃避著明仔呢?我害怕知道答案,因此也不願思考。

論文口試時,明仔意外地出現了,而當時的男朋友也在。他們並肩坐在教室的一角,彼此並不認識,但相似的五官與同樣壯碩的身型,看在我眼裡竟有種雙胞胎的錯覺。

「學長,恭喜你。」結束時明仔過來道賀,那雙大手緊緊地握著我的手,而下一秒竟然將我用力地把抱進懷裡;在場的人都嚇到了,但大部分人只是微笑望著這一幕,唯獨男友的表情有些不對勁,卻只能隱忍著不敢發作。

我向男友提過明仔這個人,也解釋過我們過去的交集,卻略去了在宿舍裡那些曖昧的互動,因為連我都無法向自己解釋那些過去意味著什麼,又如何向現在的男友解釋?於是男友知道我有個交情很深的室友與社團學弟,即使在言語間會揣測起我和明仔的關係,卻也僅止於情人間互有口角的程度,畢竟那只是我口中一個過往的名字。

卻沒想到會在這樣的場合見到對方,還見到我們之間帶點親密的互動。

在場有幾個人提議一塊兒午餐,我看看男友又看看明仔,猶豫著該不該開口邀他,但他卻很自然地湊進來嚷著要一塊兒去,還朝其他人開始介紹起自己,那一刻就像當年我拉他進社團時,他第一次自我介紹的情景,充滿朝氣的音量與開朗的語氣讓人無法拒絕,甚至很快地和所有人打成一片,就連當時的男友也終於被他的熱情打動,而放下原本略帶警戒的想法。

那就是明仔獨有的魅力。

不過那也是我最後一次見到明仔。

畢業、當兵、出國念書,最後留在國外工作,我們還是偶爾會通信,而拜科技之賜,也交換了手機號碼、有了各種可以互相聯繫的通訊軟體;但或許人與人之間就是這樣,即使有了各種方便的聯絡管道,讓你覺得只要願意的話,隨時可以找得到這個人,因而誤以為彼此間的感情可以藉著這樣的想法維繫下去。但實際的情況則是,我們的確慢慢減少了聯絡,也鮮少關心對方的近況,比較頻繁的幾次是我寫信幫他介紹工作,和他結婚那陣子傳來的相關訊息與婚禮照片,但我卻無法抽空回國參加。之後就開始忙著各自的人生,忙著他的婚姻與我的愛情,彷彿在某個分歧點之後,我的人生和明仔開始劃成兩條漸行漸遠的線,看不出會有交集的一天。

於是,明仔成了聯絡簿裡的一個名字與手機上的一個號碼,而我總覺得他不會消失──只要網路還存在,只要手機還有電。

網路來了封信,手機也同時響起了訊息。

開了收信畫面,我讓畫面先停著去倒了杯水,同時查看了充電中的手機。裡頭傳來明仔的死訊。

明仔死於心肌梗塞。那個死因和我認識的明仔太不相襯,他沒有這樣的病史,身體也比一般人健康,實在難以想像會在爬山的中途突然倒下。

我寫了長長的一封信,在公祭的場合要唸給明仔,只是在重讀的時候,總因為當中寫到的一些場景與互動而猶豫不決,怕因此洩露了什麼,怕毀了明仔在他的父母、他的妻子,與其他人眼中的形象。

最後的作法是,我只唸了其中幾個段落,但在封棺之前,我把整封信放進他的棺木裡,伴著他一起火化。

其實我仍不覺得自己和明仔之間的關係算是愛情,也認為當初我們兩人的舉動只能算是某種友情的表現──或者超越了友情,卻仍不足以稱之為愛情。我的確喜歡他,但也滿足於這種喜歡他的情緒,沒想過要更進一步發展成什麼關係。

只是我偶爾還是會想起同寢的那一年,和他一起躺在床上的時候,想起某一次他要求我脫掉他的內褲,接著翻過身來也脫去我的衣服,兩人赤著身體抱在一塊兒的情景;他的吻帶著鹹味,汗水黏膩地像一泉即將吞沒彼此的沼澤,而我卻由著自己陷落,只為貪婪地吸吮他身上過於賁張的體味與溫度,只想和他貼得更近,抱得更緊。

那時候木板床發出難聽的噪音,電風扇嘈雜地運轉,空氣中還浮動著濃濃的汗臭味──

不過當時的陽光真的很美,一如這時候火葬場外的天空,一如我記憶中的明仔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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